常見問題 Q&A

慢箋領藥

  • Q 處方箋遺失可以領藥嗎?
    Answer
    處方箋遺失,依健保局規定,是無法領藥,您必須要再次就診,需重新掛號看診請醫師重新開立處方箋
  • Q 至健保藥局領取藥物,需要付費嗎?
    Answer
    一般處方箋、慢性連續處方箋至健保藥局不需付費(有自費藥物則例外)在規定日期內,可以領取第二、三個月的藥物,建議提早將處方箋拿至健保藥局,請藥師先備藥,以免缺藥或藥局剛好沒此藥
  • Q 領取藥物時需要攜帶什麼?
    Answer
    到健保藥局領取藥物需攜帶健保卡和醫師處方箋即可
  • Q 就診當日的處方箋未於當日領取,需於幾日內至藥局領藥?
    Answer
    自處方箋開立之日起算,一般處方箋為三日,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依各該處方箋給藥日數計,至多九十日 ;處方箋逾期者,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不得調劑